穆倩倩律师亲办案例
离婚案件中一方出轨,财产怎么分配
来源:穆倩倩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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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代理过一个离婚案件,男方婚内多次出轨,并与婚外异性同居生活,婚后有一套房产,一个孩子。双方已经两次起诉离婚,最后都判决不予离婚。当男方第三次起诉离婚时,女方突然醒悟,同意离婚,但是对于财产方面比较担忧。因为前两次起诉离婚的时候,男方都拿了很多借条,构造了很多夫妻共同债务,都因为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而没有直接处理。

第三次起诉离婚时,女方找到了我,并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及财产状况给我详细的叙述了一下,作为一个专业的离婚律师,我一般不会一味的只听取当事人的意见,也不会一味的相信当事人叙述的所有信息。为了查明案件事实,更清楚的了解男方提供的借条及债务的真实情况,我和女方直接奔赴第一次开庭的法院调取当时的全部卷宗材料,然后连夜加班进行了查看,至此对案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,并从卷宗里面发现了一些对我们有利的证据。

对于债务方面,我发现男方向法院提交的多张借条都是他所工作的单位出具的,且转款记录都是零用的,不是整数,一天之内有多次转款记录,因此不符合借款的逻辑常理,该借款及借条真实性有异议。

男方婚后多次出轨,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,并与婚外异性拍摄了多张婚纱照,因为他们的同居行为,女方与第三者发生冲突大打出手,女方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。男方的行为给女方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,尤其给女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,使女方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,双方为此多次吵架,感情已经完全破裂,男方对该次离婚存在重大过错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 的规定,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与损害赔偿。

婚姻存续期间,男方多次主动给女方出具保证书,保证不与任何女人有任何瓜葛,如有出轨房子和孩子都归女方。现如今男方多次出轨,与他人同居,违反自己书写的忠诚协议,男方应当履行保证义务,法院应判决孩子及房产归女方所有。并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法院也应该判决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。

起初的两次起诉离婚男方都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,让女方净身出户,后经过律师的努力,最终孩子归女方,男方每个月给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,房子估价后按照四六开,女方占60%,男方占40%,男方协助女方进行过户。

案件结束后,本律师又多次联系男女双方,进行沟通,让双方互相理解,配合彼此的工作,双方由最初的水火不容到后来都愿意彼此配合,最终彻底把所有的纠纷予以解决了。因此作为律师不仅仅要办好案,还要办成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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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穆倩倩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107*********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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